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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远益清36
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报名时间:2月14日至2月21日(9:30-12:30、15:30-18:00)招聘人数:2人向上滑动阅览为充分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推动残障人士就业,同时结合工作实际需要,根据《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藏政发〔2014〕87号)要求,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一)岗位一:办公文员,负责文件整理、归档、记录,协助办公室开展其他日常工作等。性别不限。招聘对象:限登记失业的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残障人士,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岗位二:门卫,负责公共区域安全保卫、停车场管理等工作。仅限男性。招聘对象:具有我区城镇户籍(大中专毕业生不受我区城镇户籍限制)、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经同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1.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3545”人员(指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3.城镇持《残疾证》的残疾人;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5.自失业登记之日起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未实现就业的城镇失业人员;6.军烈属、现役军人配偶、复员退役军人(不包括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7.城镇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8.登记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9.城镇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失业农牧民。二、招聘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服务意识强,无任何不良记录;(二)了解公益性岗位性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德为先,德才兼备,乐于吃苦,甘于奉献;(三)会说普通话,具有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曾在以往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录工作人员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三、招聘程序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一)发布公告在“林芝发布”发布招聘公告。(二)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5年2月14日—2月21日,上午:9:30-12:30,下午:15:30-18:00。2.报名地点:林芝市巴宜区广福大道18号市政府办政工人事科。咨询电话:0894-5822205。(三)资格审查由报名人员持报名简历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均为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报名岗位一的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应聘者本人必须到现场报名,不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四)面试审核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面试,过期未参与面试者,视作自动放弃处理。(五)录用公示拟录用人员情况,将在市政府办公示栏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及群众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六)签订劳动合同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经试用合格并愿意继续留岗的,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每年签订1次。四、薪资待遇(一)录用人员试用期工资,由我办按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标准补贴标准进行发放。录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薪资待遇按照现行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执行。(二)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休息、休假等福利待遇参照《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三)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可在单位食堂办卡就餐,住宿自行解决。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对招聘过程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94-5829086。本公告由林芝市政府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招聘残疾人临时工作人员的公告报名日期:2月14日至2月21日招聘人数:1人向上滑动阅览为充分履行社会责任,发扬救助精神,积极推动残障人士就业,结合工作实际需要,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残疾人临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一、招聘名额及岗位招聘名额:1名。招聘岗位:临时工,仅限西藏籍女性。岗位职责:在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从事会务服务、卫生保洁、杂物整理等后勤服务保障工作。二、招聘对象及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反对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二)具有一定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形态端庄,服从管理,爱岗敬业;(三)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林芝市户籍的建档立卡户、烈士子女、低保户等;(四)会说普通话,具有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年龄为18至45岁之间。(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2.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三、招聘程序(一)报名及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2月21日。2.报名方式和地点: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简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学历学位证书、本人1寸免冠彩色近照电子版等报名资料前往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工人事科210办公室现场报名。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工人事科负责。(二)面试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工人事科对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进行面试,按照面试成绩确定政审、体检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待通知,面试地点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政审、体检及公示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工人事科组织通过面试的人员进行政审、体检,政审和体检结果在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体检费用自理。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四、工作待遇(一)月基本工资2800元/月,绩效工资700元/月,同时按照规定比例缴纳养老、生育、工伤、医疗、失业保险。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月基本工资按照80%执行。(二)录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1年。合同期满后视工作表现续签合同。(三)依法享受国家法定和自治区规定节假日休息制度。对因工作需要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安排相应调休时间。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满1年不满3年的年休假为20天,满3年及其以上的年休假为30天。(四)录用人员可在单位食堂就餐,住宿自行解决。联系单位: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工人事科联系电话:0894-5822205林芝市城市管理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报名时间:2月17日至3月17日(9:30-12:30,15:30-18:00)招聘人数:5人向上滑动阅览因工作需要,根据《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藏政发〔2014〕87号)要求,林芝市城市管理局(林芝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5名,主要从事城管执法、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等相关工作。二、招聘对象及条件(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无任何不良记录。(二)了解公益性岗位性质,综合素质好,热爱城市管理工作,为人诚实,具有吃苦奉献精神、服务意识,乐于吃苦,甘于奉献。(三)学历不限,年龄18-40周岁以内,主要从事城管执法、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等工作,服从管理,吃苦耐劳,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优先。(四)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具有我区城镇户籍(大中专毕业生不受我区城镇户籍限制)、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经同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1.大龄失业人员。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人员;2.残疾失业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持有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放的残疾证件人员;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经民政部门认定,依规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家庭或个人;4.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户口簿显示地址在城镇的同一家庭户口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5.失地农牧民。依法被自治区、地(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征地而失去全部土地的农牧民;6.城镇失业人员。自登记失业后连续6个月(含6个月)以上未实现就业的人员;7.刑满释放人员。刑满释放后回归社会的人员;8.退役士兵。按规定退出现役且登记失业的退役士兵;9.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西藏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曾在以往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录工作人员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三、招聘程序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一)发布公告在“林芝发布”、“林芝市城市管理局(林芝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二)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3月17日;上午:9:30-12:30 下午:3:30-6:00。2.报名地点:林芝市巴宜区青年路4号林芝市城市管理局(林芝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办公室(政工人事科)。咨询电话:0894-5836099(三)资格审查由报名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均为原件)及相关就业困难佐证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四)面试本次招聘以面试为主。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参与面试者,视作自动放弃此次应聘。(五)录用公示根据面试结果,择优选择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情况,将在市城市管理局公示栏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及群众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六)签订劳动合同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经试用合格并愿意继续留岗的,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每年签订1次。四、薪资待遇(一)录用人员试用期工资,按林芝市城市管理局(林芝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公益性人员岗位标准补贴进行发放。录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至少签订1年以上,薪资待遇按照现行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执行。(二)公益性岗位工作人休息、休假等福利待遇参照《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林芝市城市管理局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制度》执行。(三)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可在单位食堂办卡就餐,住宿自行解决。五、监督举报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对招聘过程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94-5836086;本公告由林芝市城市管理局(林芝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特此公告。林芝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2月17日山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报名时间:2月14日至2月18日(9:30-18:30)招聘人数:3人向上滑动阅览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有力推动山南市社会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有效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山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和岗位职责山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计划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岗位职责:主要从事社会保险窗口业务办理、养老待遇核定、业务咨询等工作。二、报考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宗教观和文化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对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二)具有良好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品貌端正、普通话标准,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三)具有正常履行窗口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团队精神,作风纪律性强、服从指挥。(四)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五)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六)能熟练应用计算机Word、Excel等办公软件。(七)山南籍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优先。(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开除公职的;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6.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的。三、招聘程序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一)发布公告在山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山南市人社局”、“山南高校毕业生就业”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二)报名1.报名时需提交《山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等,现场审核后原件退还本人,交复印件。2.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线上报名方式同步进行,报名时间: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2月18日早上9:30—下午18:30,逾期不予受理。现场报名地点:山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局(湖北大道山南市政务服务中心14楼1404办公室,联系电话:0893-7826411)。线上报名方式:将提交资料扫描发送至xzsnsbj@126.com。3.报名工作联系人:张女士(18059818372)。(三)资格审查山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确认合格后,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领取准考证。(四)笔试1.所有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进入笔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社会保障相关法规内容。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组织或委托第三方举办任何培训。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将在“山南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布。(五)面试1.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比例不足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2.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山南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3.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六)政审按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计算个人总成绩,根据招聘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人选,填写应聘人员政审表,并组织政治审查,经政审合格的通知体检,政审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七)体检参加体检人员自行到山南市人民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3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八)公示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山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山南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九)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经试用合格并愿意继续留岗的,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每年签订1次。由于试用期不合格或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自动离职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工作需要依次递补。四、工资及福利待遇(一)工资按3130元/人/月执行(含五险个人部分)。(二)休假福利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三)日常管理及考核奖惩由山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五、纪律要求(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关注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关注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三)招聘过程中,聘用单位负责人、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四)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人员,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五)本次招聘工作由山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附件:1.山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山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政审表
山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2月12日来源:西藏商报微信公众号